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檔案應用

    檔案應用區

    申辦項目 檔案應用申請
    案件說明 申請閱覽、影印本所公文書
    申辦對象 民眾
   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主辦單位:原案件承辦單位。
    應備證件

   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:

    一、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。

    二、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,應檢具委任書。

    三、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

    申請方式 臨櫃、郵寄
    交付方式 親自領取
    處理期限 30工作天
    備註欄

    一、繳費與否:依現場檔案閱覽抄錄複製型式及數量收費。

    二、檔案應用咨詢電話:07-6361504

    申辦方式 臨櫃、郵寄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